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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9/18
作者:贵阳市民族中学
来源:贵阳市民族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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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坚持”
1.坚持目录内代购。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统一代购的教辅材料,必须从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代购。
2.坚持“一科一辅”。各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需求在组织代购教辅材料时,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中小学教辅材料主要分同步练习类、寒暑假作业类、学习和考试辅导类三种。
3.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应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学生和家长一封信、班级群、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教辅材料选用管理相关政策,以及省评议公告目录内教辅材料版本、价格等,让学生和家长自愿订购和使用教辅材料。
4.坚持学校无偿代购。学生自愿购买省评议公告目录内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并协助发行单位做好教辅材料发放工作。为学生代购教辅材料产生的折扣收益,应全部让利于学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截留和挪用。
5.坚持报备确认制度。春、秋季学期征订教辅材料时,各中小学须根据教辅材料管理相关要求,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将本校拟统一组织代购的教辅材料采购清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启动代购相关程序。
6.坚持公示承诺制度。各学校须在公示栏、门户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学校代购教辅材料的版本、数量和实际购买价格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7.坚持减轻学生家长负担。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依托优质学校或组建专门力量自主研发、编制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
8.坚持督导检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纳入开学工作检查、专项工作检查、教育督导检查、学校办学质量评估、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等重要内容。学校要加强对年级组长、教务主任、任课教师等落实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9.坚持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开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问题反馈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10.坚持问题查处。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教辅材料选用,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辅,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在教辅材料采购中“捞油水”、权钱交易等行为的,要坚持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严禁”
1.严禁学校及教师组织征订、使用或代购省评议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
2.严禁学校及教师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订购教辅材料,或以家委会名义统一购买省评议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
3.严禁学校及教师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指定的图书经营企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或以“高定价、低折扣、拿回扣”的方式在教辅材料征订中捞油水、谋私利。
4.严禁学校及其他单位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或随省评议公告目录内教辅材料捆绑搭售其他教辅、读物等材料或其他学生用品。
5.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默许、协助任何单位、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教辅材料。
6.严禁学校及教师协助第三方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及家长群等发送征订信息、链接等。
7.严禁学校及教师从不具有图书批发销售资质的经销商处征订教辅材料。
8.严禁征订侵权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或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教辅材料。
9.严禁发行单位向学校或个人发放劳务费,或以专家费、咨询费、宣传费、赞助费等名义向单位或个人发放费用等。
10.严禁通过领导打招呼、会议纪要等行为干预、扰乱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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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0851-87987210
花溪区教育局:0851-83155085
长郡贵阳高级中学:0851-83861633
咨询电话:0851 - 83605604 、 0851 - 8360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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