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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8/20 作者:贵阳市民族中学 来源:贵阳市民族中学 浏览次数:1693
一、仪容仪表
学生仪容仪表规范是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体现学生的精神风貌。学生的仪容仪表在追求美的同时应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做到穿着得体、干净整洁、言行雅正。
(一)发型
1.女生发型:不披发;刘海不过眉,鬓角不过腮,刘海和鬓角应整洁而不散乱。
2.男生发型:应以平头、寸头为主;做到前不及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
3.其他要求:不烫发、不染发(白发染黑者除外);不使用摩丝、啫喱水等定型头发。
(二)饰物
1.不涂脂抹粉,不纹眉描眼,不抹口红、唇釉。
2.不佩戴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金属铭牌等任何饰物和护身符、十字架、开光佛等宗教饰物。
3.不纹身,不刻字,不粘贴纹身贴。
4.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做美甲。
(三)服装
1.在校期间须穿校服,不得在校服上镶配其它饰物或涂抹文字图案;不得将校服或衣物绑系于腰间;穿着校服时,里衣不得长出校服底襟。
2.不得穿背心、吊带衫、高跟鞋、拖鞋(洞洞鞋除外)、超短裙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服装入校。
3.学生可随天气适当增减衣物,天冷增加其他衣物时,如非穿着臃肿应将校服外穿。
4.升旗仪式、年级大会、成人礼等重要场合应着全套校服,襟袖整齐,拉拢拉链,不戴帽子,团员规范佩戴团徽。
二、违禁物品
违禁物品是指学校禁止带入校园,可能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
(一)违禁物品清单
1.手机及通讯设备
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等具有上网、通讯功能的设备。
2.电子娱乐设备
游戏机、MP3/MP4播放器、电子书阅读器等具有娱乐功能的电子设备。
3.危险物品类
易燃易爆物品(打火机、烟花爆竹、酒精、汽油等)、各类刀具(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以及菜刀、水果刀、剪刀等日常刀具)、其他危险物品(仿真枪、玩具枪等能够致伤致残的玩具,棍棒、钢管等器械,以及毒品、违禁药品及其他管制物品)。
4.违规食品类
烟草及烟草制品、酒精饮料及含酒精成分的饮品、除牛奶、水果及其他营养品以外所有食品、饮品。
5.其它违禁物品
各类化妆品(唇膏、面膜、防晒霜等具有卫生保健功能的除外);扑克牌(包括三国杀卡牌)、骰子、麻将等赌博工具;不良书刊、杂志及音像制品;各类宠物;违规电器(台灯,充电宝,其它大功率电器);照相机、DV等具有拍照、录像功能的仪器;乐器、健身器材等可以进校,但不能带入寝室。
(二)管理措施
1.返校检查
学生周末及节假日收假返校时,值班干部和班主任会对学生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入校。
2.宿舍管理
宿舍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宿舍管理规定,宿管处定期组织宿舍管理员入寝检查违禁物品。
3.教室抽查
教育处和年级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教室区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
(三)处理办法
1.一旦发现学生携带违禁物品,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收缴,并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到校配合处理。
2.根据《长郡贵阳高级中学纪学生处分制度》,视学生携带违禁物品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若学生携带的违禁物品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应依法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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