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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6 作者:吴琴 来源:贵阳市民族中学 浏览次数:195
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宪法日。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全校师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营造和谐校园氛围,我校于12月4日校会举行了“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主题教育活动。本次校会主持人为高一(7)班韩金蓉同学。
升旗仪式结束后,高三1班吴迪同学进行国旗下讲话。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当代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新时代的逐梦人,我们更应该认真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和精神,学习和宣传我们国家的宪法条例,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意识。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学法。我们每一个学生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明辨是非,识别善恶,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因此,我们每一位公民都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而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规无处不在,我们从出生到衰老,从学校到社会,方方面面都受到宪法的保护。我们应该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摒弃不良的习惯。
四、宣传法。我们不仅需要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还应该影响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快速实现依法治国的法治目标,才能保证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最后,教育处主任杨红宣布上周自主管理量化考评的结果,党委副书记甘健为获得前三的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各班在教室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宪法晨读的内容包括:宪法序言结尾、宪法条文的第一、二、五、三十三、四十六、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条。在班会课上,同学们聚精会神,声音洪亮,抑扬顿挫,将宪法条文读得朗朗上口,琅琅书声响彻校园,营造出良好的学法氛围。
通过朗读宪法条文,同学们了解了我国宪法的基本知识,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树立了宪法意识,弘扬了法治精神,对自己健康成长、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产生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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