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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4/8 作者:贵阳市教育融媒体中心 来源:贵阳市教育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458
4月7日,贵阳市教育局对6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市教育局强调,各地各校要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守师德底线红线。市教育局也将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助力教师修德赋能,同时对教师违反职业行为严查重处,绝不姑息。这6起典型问题是:
案例一
贵阳市云岩区中天中学方舟校区教师金某有偿补课问题。2023年3月金某在朋友要求下进行校外补课,并收取3名学生的费用。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警告处分,取消该教师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扣除其绩效奖金及年终奖,五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全部收入,并由其所在学校进行全校通报。
案例二
贵阳市白云区第一小学教师唐某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在征订图书报刊、教辅材料过程中谋取私利的问题。唐某于2022年9月-12月期间收受学生家长月饼及品牌口红,收取两个班级学生订阅教辅的返点费,2023年经教育行政部门核查,该教师收受的相关费用已责令返还。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三
贵阳市修文县第三小学教师林某教育惩戒不当的问题。2023年9月林某因学生不认真完成作业用竹条对学生进行不当惩戒。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警告处分。
案例四
贵阳市南明区第十四中学教师汪某某在职称评定中弄虚作假的问题。2023年汪某某为满足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通过编辑图片的方式,将其参与的省课题核心成员顺序私自修改。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相关条款,给予其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在2023年目标考核中评定为末等次、自处分决定生效起24个月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
案例五
贵安新区马场中心小学教师韦某某赌博问题。2019年韦某某跟朋友聚餐,饭后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23年教育行政部门因公安机关反馈教职员工背景审查信息获悉该情况。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警告处分。
案例六
观山湖区外国语实验中学教师彭某酒驾问题。2021年5月彭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教育行政部门因公安机关反馈教职员工背景审查信息获悉该情况。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给予其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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